國立交通大學台南校區徵計畫助理乙名(環安)
一、職稱:計畫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 巡查實驗室。
(二) 督導研究所入門實驗課程之實驗室安全維護。
(三) 管理實驗室危險性機械設備。
(四) 輔導審查新設或關閉實驗室。
(五) 處理課程中實驗室緊急事故與工安宣導。
(六) 協助辦理環保輻射業務。
(七) 其他交辦實驗室安全衛生工作。
(八) 主管交辦事項
三、公告期間:自107 年10月1日至107年10月15日止。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期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依計畫執行期間,以一年一約為原則,期滿視工作表現考核續約與否)。
五、待遇:依本校約用人員報酬支給表及約用標準表規定,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一) 學歷:理工科系學士以上畢業,具工業安全衛生、環境工程相關背景尤佳。
(二)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1. 熟悉實驗室安全管理與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有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具備職業安全衛生乙級技術士證照(或以上)者。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其他:
(一) 加班:加班以補休為原則,加班費視單位經費而定。
(二) 特別休假: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辦理。
(三) 試用期:試用期3 個月,試用期滿成績及格者,予以正式僱用;成績不及格者,停止僱用。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7年10月15日前郵寄至「71150台南市歸仁區高發三路301號國立交通大學光電學院陳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 最高學(經)歷。
(二) 具備職業安全衛生乙級技術士證照(或以上)之影本。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
(四) 其他有利應徵之文件(如:環、工安相關專業證照)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6)3032121 轉57735 陳小姐。
十一、備註:正取1 名,備取2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