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光電學院徵求院長啟事
一、本學院公開徵求新任院長,聘期自民國113年8月1日起,任期三年。
二、院長候選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 具有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與正教授資格。
(二) 具有宏觀之教育理念、服務熱忱、豐富之行政經驗與領導能力。
(一) 院內教師可自薦,無須連署推薦。
(二) 由遴選委員會公開徵求之人選;院外教師須有3位以上(含)推薦人,經由遴選委員會審查推薦之。
四、薪資:含行政加給,皆依教育部標準給薪;優秀候選人另有彈性薪資等優惠獎勵。
五、凡有意推薦或申請者,請填妥「候選人自述表」、「候選人推薦表」及其它相關資料(履歷、著作列表等,以不超過20頁為原則)電子檔或紙本,於113年4月30日(二)前以電子郵件附件方式將PDF文件寄至信箱haichingsu@nycu.edu.tw,或以限時掛號(郵戳為憑)寄達:711010臺南市歸仁區高發三路二段301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光電學院新任院長遴選委員會」收。
六、院長遴選相關事宜,請透過下列方式查詢:
(一) 光電學院網站:http://www.cop.nycu.edu.tw/。
(二) 聯 絡 人:蘇海清教授
電 話:(06) 303-2121 ext. 57792
地 址:711010臺南市歸仁區高發三路二段301號
奇美樓306辦公室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光電學院院長遴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