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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光電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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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學院碩博士生獎助學金暨施行辦法 (110.02.22修訂)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光電學院碩博士生獎助學金暨施行辦法

 

106516 105學年度第9次教學及課程委員會通過

106522105學年度第15次光電學院分部、院、所聯席會議核備通過

106613 105學年度第10次教學及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106919 106學年度第2次教學及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106102106學年度第2次光電學院分部、院、所聯席會議核備通過

107319 106學年度第7次教學及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107326106學年度第11次分部、院、所聯席會議修正通過
107
1029 107學年度第2次教學及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1071105107學年度第3次分部、院、所聯席會議核備通過

1100201日 光電學院109學年度第4次教學及課程委員會修正通過

1100222日 光電學院109學年度第4次院務會議核備通過

 

一、設立宗旨:為鼓勵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光電學院(以下簡稱本院)光電系統研究所、照明與能源光電研究所、影像與生醫光電研究所學生積極從事研培育相關高科技領域人才,以提昇競爭力。本院提供碩士新生入學碩士生、博士生、逕讀博士生等獎助學金。

 

二、碩士新生入學獎學金當年度三所甄試與考試入學之所有正取生皆為獲獎者,每名得領30,000元獎學金於上學期十月及下學期三月分別頒發15,000(請領時須為在學全職生,休學者即取消發放不再補發)。每年九月院辦公室將依甄試與考試入學成績主動遴選推薦經教學與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

 

三、碩士生獎學金:以光電工程、光電子學、光電實驗修課成績前十名者,共10個名額,每名得領30,000元獎學金於上學期十月及下學期三月分別頒發15,000(請領時須為在學全職生,休學者即取消發放不再補發)。每年九月院辦公室將依上述修課成績,主動遴選推薦經教學與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成績以上述三門課程修課班排名比例之平均計算,若同一課程修習兩次()以上,則以所有該科修課班排名比例之平均計算另若光電工程為免修,則成績以光電子學與光電實驗兩門課程之班排名比例平均計算。

 

四、博士生獎學金:以申請者(限全職博士生一年級至三年級)的前一年研究論文點數之前三名,共3個名額,每月10,000元獎學金,得連續領12個月份(請領時須為在學全職生,休學期間即取消發放不再補發),於當年度二月開始每月頒發10,000元。每年一月份提出申請,依前一年度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刊出(論文刊出日期需為上述期間)之論文研究論文點數進行評比,經教學與課程委員會審核通過。點數計算方法執行細則如下:

    1. 若當年度點數評比有同分者,以具有作者序最小的申請者為優先。

2. (1) SCI/SSCI 期刊論文計分方式:

IF10...................................10

IF5 P10%................ 8

IF3 P25%.................6

IF2 P50%.................4

IF1 P>50%...................2

                                    i.    期刊數目不足十個的領域類別中之排名第一,可比照P10%的點數計算。

                                 ii.    期刊影響係數及領域排名,以最新版JCR (Journal Citation Report)資料為準。

(2) 作者排名加權:

i.      只有指導教授可不列入作者數,其他所有作者(含共同指導教授)須列入計算。

ii.    僅有一位作者時,佔1.0

iii.  論文有二位作者時,第一位佔0.7,第二位佔0.3

iv.  論文有三位或三位以上作者時,第一位佔0.5,第二位佔0.3,第三位佔0.2,第四位以後不計。

 

逕博生獎學金:提供就讀博士期間2(4個學期)的學雜費與學分費。

 

六、課程助教獎助學金:一門課獎助學金為4,000/月。詳細規範如下:

1.   每學期發給4個月獎助學金,亦即每門課獎助學金16,000元。(上學期:10-1月,下學期:3-6)

2.   學院教師每門課程可指派1名助教,獎助學金以2倍計算之課程至多可指派2名助教。

3.   「書報討論」、「個別研討」,不分配課程助教獎助學金。

4.   上述課程助教獎助學金是以3學分數或3鐘點數為標準,若非3學分數或3鐘點數,則以權重比例計算。

5.   每門課程修課學生數若超過50人,每滿5人,增加400元獎助學金。

6.   光電實驗課程助教的課程助教獎助學金以一般課程助教獎助學金之2倍計算。

7.   必修核心課程的課程助教獎助學金以一般課程助教獎助學金之2倍計算。惟該助教必須安排每週2小時課業輔導時間,發還作業並為當次作業解答說明。

 

七、課業輔助助學金:本院必修課程修讀三次()以上之學分費由本院課業輔助助學金補助之。

 

八、本辦法由教學及課程委員會通過後,送至光電學院院務會議報告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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