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光電學院專班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
(報名系統自即日起至115年02月23日(一)開放報名)
(本校在職專班同學請勿利用報名系統選課)
報名系統如下:
請完成系統線上報名,並下載附件學分班學員申請表填寫後繳交至光電學院(紙本/電子檔皆可)
(內容節錄如下)
一、招生班別(期別):
114學年度光電學院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第2期。
開班日期: 115年02月23日~115年6月12日。
二、招生對象:具大學理工相關科系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
三、師資與上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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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課號 |
課 程 名 稱 |
選別 |
學分 |
時數 |
教師 |
上課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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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PS30008 638403 |
積層製造與雷射技術應用 Additive Manufacturing and Applications of Laser Techonlogy |
選修 |
3 |
54 |
洪基彬 |
週一 18:30-21:20 CM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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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LE30011 638505 |
材料分析 Materials Analysis |
選修 |
3 |
54 |
楊勝雄 |
週三 18:30-21:20 CM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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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LE30005 638506 |
半導體雷射工程 Semiconductor Laser Engineering |
選修 |
3 |
54 |
尤信介 |
週四 18:30-21:20 CM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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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電學院碩士學分班】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報名費 |
報名上述課程者請同步加選此課程,整合成同一筆訂單後再一併結帳,費用為300元。 | ||||
注意:課程資訊若有異動(含授課時間及教室..等)請隨意留意本校光電學院專班網頁最新公告。
四、收費標準:
每學分5,000元,另需加上報名費300元,故選修1門3學分課程共15,300元。
每位學員修讀上限為6學分。
五、備註:
為恪守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依據法規第17條之規定: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聯絡電話:(06)3032121 ext.57734 廖小姐 (yuching@nycu.edu.tw )
114-2學分班學員申請表(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