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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

112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至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初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及學籍處理原則

依據本校研究生學位授予作業規章,112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至112學年度第2學期期初研究生學位考試成績及學籍處理原則,請詳閱下方說明:

一、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繳交截止日:至113年1月31日。

  1. 請同學於113年1月31日(含)前通過學位考試並繳交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至註冊組。à 繳交各項成績、論文需經院/系所主管簽核及教務處登錄,請務必提早作業(建議預留一週)避免於截止日當天才辦理。
  2. 若未能於113年2月16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前最後一個工作日)前完成離校程序並繳交論文紙本,修業年限未屆滿者,112學年度第2學期仍應註冊繳費;修業年限屆滿者將依規定予以退學。à 今年春節後僅有2月16日一個工作日,建議於過春節前就完成手續,避免於截止日當天才辦理。

二、 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位考試開始申請日期:自113年2月1日起。

  1. 同學於113年2月16日(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前最後一個工作日)前通過學位考試並繳交學位考試成績資料表至註冊組,且完成離校程序並繳交論文紙本者,無須繳費。
  2. 113年2月19日開學以後(含開學當日)始完成離校程序及繳交論文紙本者,則須先繳交全額學雜費,再依完成離校程序最終時間按本校「學生離校退費作業要點」辦理退費。

三、112年8月1日以後申請學位考試者,應先將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報告、論文摘要及全文電子檔(含著作彙編之學位論文資訊及彙編學術著作之共同作者貢獻聲明書)至圖書館博碩士論文系統上網建檔,於收到系統審核通過E-mail隔日,始可啟動畢業離校程序,完成畢業離校程序後,方符合畢業資格。

四、113年2月7日至2月15日為春節期間,另113年2月17日調整為放假日,請避免於上述時間辦理各項業務

 

註冊組公告: https://aa.nycu.edu.tw/aa/ch/app/news/view?module=headnews&id=2652&serno=baf32ba3-c853-447c-8a60-82acb47d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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